专家提示:数据资源入表遍及的问题与审计应对
自财政部2023年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管帐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数据财物办理的辅导定见》以来,数据资源入表引发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重视,各方积极开展相关研讨与实践。
依据《暂行规定》,数据财物现在大致上能够分为两大类:数据资源非钱银性财物、数据资源存货。数据资源入表,从管帐原则的视点,则是数据资源计入财务报表的进程,包含相关管帐要素的承认、计量、列报和发表等环节。
数据资源入表审计实务中首要的审计危险是相关财物高估的危险,对应的确定包含权力与责任、存在性和计价分摊、精确性等。详细而言,包含承认了不满足财物界说的数据资源的高估危险、内部开发数据资源本钱化与费用化时点区分不精确导致的本钱高估危险、相关本钱归集与结转办法不精确导致的计价精确性危险、期末财物减值计提缺乏的高估危险等。
鉴于数据资源入表审计实务具有综合性、复杂性、立异性等特色,为协助管帐师事务所供给高质量的审计事务,标准财务报表审计中与数据资源入表相关的事项,有用防备事务危险和提高执业才能,北京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安排专家编写数据资源入表遍及的问题与审计应对系列提示:原则适用与承认、计量与列报、要害操控规划与履行等。本提示为针对数据资源入表之原则适用与承认遍及的问题与审计应对的专家提示,供我们在执业中参阅。
附件:北京注册管帐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数据资源入表遍及的问题与审计应对(1)原则适用与承认.pdf